关于印发《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财政局、卫计局、人社局,市及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 二次价格补偿方案项目价格目录》业经市医改领导小组医改工作专项会议(惠州市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7〕2号)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6日
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政策二次补偿方案
为贯彻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方案》(惠府办函[2016]97号)及市医改办《关于做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价格调整动态管理工作的函》(惠市医改办函[2017]7号)的通知要求,解决第一次价格补偿不到位问题,自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在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市及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二次补偿政策,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附件下载:二次价格补偿方案项目价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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