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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入院须知(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8-20  点击:10317次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好的治疗和康复的环境,保证医院诊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在办理入院后,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病房设施、爱护公物、节约用电 

配有床头柜储物柜,请将物品整齐放好;床头洗手间装有呼叫铃,请求帮助时,可按呼叫铃;配有饮水机可供饮水用;有热水供应,使用时注意调好水温,防止烫伤。病区配有公用设施请爱护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防火、防盗 

1.禁止带电器在病房内使用及使用设备带插座电、禁止抽烟,避免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如发现隐患,请立即报告医务人员。2.禁止带电动自行车电池到病房电,以免发生爆炸。3.医院为公共场所,请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防止被盗被骗

、住院纪律 

1.院期间,请不要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导致感染、病情加重、突发意外等后果,将由患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2.每天上午是查房、诊疗、护理的重要时段,不离开病区,并谢绝亲友探视3.离开病区在医院内活动,必须征得主管医生同意并告知护士。4.未经主管医生同意,不得使用自带药品及私自到院外求医购药5.住院期间穿病号服,戴手腕带6.保持病区安静,不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看手机视频等请用耳机,午休时间及晚23:00应熄灯休息,以免影响他人。7.本院为无烟医院,病区内不能吸烟需到指定吸烟区吸烟

、医德医风 

严禁医务人员私自收费、收取“红包”和礼品。如有疑问或对我院工作有意见,请与所在病区沟通或到客服部咨询、反映意见(电话:6518130),或投信到院长信箱。

五、住院费用充值、查询

6住院楼、妇儿中心大楼、门诊楼一楼及综合楼自助机打印处有自助查询机,可以进行住院费用充值、住院清单查询、个人信息查询等如有疑问,请随时到护士站查询。住院费用不足请及时充值,以免影响您的治疗。

六、探视陪护

探视时间为每日上午11001300时,下午16002100时,探视每次不得超过2人,探视期间不能大声喧哗。7岁以下儿童谢绝进入病房探视入住重症病房的患者不留陪护,请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探视入住普通病房有以下情况(如有精神异常、自杀倾向告病重和无行为能力)的患者,由家属或陪护负责监护,防止跌伤、坠床及其他意外发生;有自杀和暴力倾向的患者,请家属告知医务人员。

七、教学要求

本院为教学医院,在不影响检查和治疗的前提下,请尽量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用药安全

输液是目前临床上对于一些疾病的常用治疗方式,但是输液同时也会伴有发热、空气栓塞、静脉炎等输液反应风险和不良的并发症状。因此一定要秉着“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听从医生的治疗方案和建议,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也要保障您的用药安全。

出院指南

24小时均可办理出院手续。办理地点及时间分别是:6号住院楼一楼出入院收费处(800~1730);妇儿中心一楼(早上1030~次日晨800);门诊楼一楼(中午1200~14301730~次日晨800)。请您接到护士出院通知后持押金单、疾病证明、出院小结、自费告知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上述地点办理出院手续。

十、临床路径告知

如果您符合临床路径准入标准,可能被纳入该病种的临床路径,将按照临床路径病种诊疗程序接受规范诊疗(备注:临床路径是一种标准化的诊疗程序)。

十一、医疗文件、病历复印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翻阅医疗文件。如需复印病历,请与主管医生联系。出院后如需复印病历,请在出院1周后至门诊四楼病案科申请复印:1.本人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2.委托他人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有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十二、其他

医院内可能存在医托非法活动,请您提高防范意识,防止受骗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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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电话:120 、0752-3391120

咨询专线:159-7614-3295

预约电话:6516612

咨询、预约电话开放时间:

上午8:00-12:00 /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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